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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宫成为浙江省第一批艺术教育实验学校(单位)
作者: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2018-02-04 | 来源:嘉兴市青少年宫 | 点击数:96

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一批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名单。

根据教育部与我省签署的《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》相关要求,“十三五”期间我省将开展艺术教育实验工作,创建20个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区、100所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。在前期各市申报推荐的基础上,经审核、遴选,确定杭州市西湖区等12个县(市、区)为浙江省第一批艺术教育实验区,杭州第十四中学等47所学校(单位)为浙江省第一批艺术教育实验学校。

在全省12个艺术教育实验区名单中,嘉兴市南湖区名列其中。在47所艺术教育实验学校(单位)中,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、嘉善县丁栅中心学校、平湖市艺术小学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小学、嘉兴市青少年宫这5所学校(单位)榜上有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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